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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岭法庭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7月09日

  金岭人民法庭成立于2008年5月5日,位于招远市金岭镇政府驻地中村村,辖金岭镇、蚕庄镇、辛庄镇及张星镇部分行政村,辖区总面积约410.5平方公里,共有200个行政村,常住人口13.5万人。法庭建筑面积约1451平方米,配备有审判人员3名,辅助人员2名,年审结案件300余件。辖区系全国黄金及龙口粉丝生产重地,大小金矿床遍布全境,金岭镇名亦因有黄金主要产地金翅岭而得之。

  法庭全体干警坚持以党的“十八大精神”和“科学发展观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庭为目标,以“公正与效率”为主题,以司法为民为宗旨,紧密围绕“服务、和谐、发展、创新”的工作思路和“从严、求高、抓实”的工作方针,将“海”的精神作为法庭文化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审判工作、政务管理、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,基础建设有了新改善、服务大局有了新成效,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保护人民权利、促进经济发展、弘扬社会正气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
  法庭要求干警要具有“海纳百川、有容乃大”的胸怀,要用宽容之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,把当事人当作漂泊的船,把法庭打造成船停泊的安全海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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